博琳生物-基因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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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工商时报 在我们这个地球上,什么最重要?当然是只有一次的生命。人的 生命旅途又难免遭罹无数的不测。我们之于地震、海啸、飓风这类扫 荡生命的天灾可能徒唤奈何,我们之于谋杀、车祸、空难这类令生命 遽然消失的意外可能难以驾控,而令人悲叹的是,如今维系我们生命 和健康的“进口之物”,居然要我们成天越来越战战兢兢地面对。 这些天,安徽华源的“欣弗事件”闹得人心慌慌。迄今为止,那 么多的问题药品还流 散在全国26个省市,有不良反应的已有10个省市的80余人,还有3人 已付出了生命代价,怎得不叫人揪心哟!现在大家的眼光大抵都聚集 在事件原因上,这实在在情理中。不搞清楚事件真相,这板子自然不 好往哪里打啊! “欣弗事件”正在调查中,我们对谁应该在这一事件中承担责任, 尚不敢妄断。我们忍不住要问的是,为什么食品、药品领域类似“欣 弗事件”屡屡发生?“齐二药事件”才消停几天呀。稍稍再往前追溯, 台州千万假药大案,致命哮喘假药案,巨能钙风波,龙口毒粉丝事件, 广州毒酒案,辽宁海城学生豆奶中毒事件,苏丹红事件……一个个闪 现在我们眼前。食品、药品领域里安全事故频发,使我们不得不怀疑 政府职能部门是否失职,职能部门的监管体系是否严密而有效。 我们并不否认,在食品、药品领域所有那些事件中,在生产环节, 在上游原材料环节,在下游流通环节,以至在终端消费环节的责任。 很简单,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飞来横祸。但是,我们不想 眉毛胡子一把抓,各个拎来打一通板子。因为,厂商天性追求利润, 而民众又不可能是专家。惟有作为“社会公器”的政府或其职能机构, 才最有责任矫正商家的逐利之手,擦亮民众的迷茫之眼。 如果我们的职能部门真正把公众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位置,而不 怀揣行业利益,更不图谋个人利益,救人性命的药品断不至于成了人 们心中的“高风险产品”。令人失望的是,“欣弗”问题药品竟来自 具有“国家准字”批号、通过GM 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而用药出问 题的多是基层卫生医院。由“欣弗事件”,我们不禁要问,药监部门 对药厂核发生产批文后,是否有行之有效的督察?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对医院特别是县乡基层医院、社区医院的用药要求,是否有行之有效 的监管?对所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又是否定期对公众发出预 警? 进而言之,我们想知道,如果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我们的行 政与司法体系是否应该对其施以重惩重罚。对层出不穷的食品药品安 全事件,相关监管部门的官员受到行政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的,给人 感觉是人数不多,级别不高,惩处也不严厉。当年的民航空难频发, 去年的松花江水污染,今年的房地产领域的腐败,把一些高官拉下马 来;同样,频发致人性命的药品事件,那些负有监管之责者的“顶戴” 也当无情地摘下,甚至追究法律责任。要使那些庸碌无为者、权力寻 租者深有感触:卫生药监机关不那么好呆,卫生药监部门的“官”不 那么好做! 当然,只是严责监管部门是有失公允的,也非解决问题的完全方 案。国家还应该制定严厉的法律法规,对于引发药品事故的相关责任 方,包括厂家、商家以及医疗机构,必须给无辜的生命高额补偿,以 最大限度地降低受害人的损失,并以惩罚性赔偿震慑行业害群之马, 震慑潜藏着的宵小之徒。此外,在关乎人的生命的行业,有污点前科 的人还应被施以永久性禁入的惩罚。 我们不敢想象,如果没有健全并严格执行的有效的药品监管与预 防体系,如果不能对事件链条上相关责任方严厉惩处,如果不能对事 件所涉卫生、药品监管部门高层领导人严肃问责,还会有多少“欣弗 事件”要重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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